出國旅行進出海關查驗,你們對於「台灣海關入境規定」是否都清楚瞭解,或者知道在哪兒查詢最新資訊呢?網路上關於出入境攜帶物品的整理文章尚不多,加上長輩們對於這些規定不甚清楚,決定好好寫上一篇,適用於新手們與長輩,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記得留言提問。
台灣旅客息息相關的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為什麼會想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最容易被海關盯上的人當屬我老媽,她每年出國次數不亞於我們,總能突發奇想帶一些「(違禁)物品」回台灣,例如:菸酒數量超量、水果/食品等,她在Line群組提出時,我會立刻上網查詢再說明罰則、罰款,就會乖乖取消念頭,但總不能一直查!
乾脆整理一篇旅客出入境須知,而且還要劃很多紅線給她詳閱。
旅客出入境規定、通關流程、報關、違規案例與外籍旅客退稅均在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官網上,或許大家透過新聞約略瞭解出入境規定,但詳細及最新規定,只要不懂、不清楚的部分,建議隨時上來查找,或撥打旅客通關疑問免付費服務電話(服務時間24小時):0800-311006、0800-016801。
出境(報關)規定
台灣旅客出境(=出國)攜帶物品、現金都有規定,如果不謹慎遵守或事先報關,恭喜你幫台灣國庫增加一點收入,這點有時候也容易發生在長輩身上,他們不習慣刷卡、喜愛現金交易,怕身上攜帶現金不夠(沒安全感),容易會帶超額現金傍身,這點記得提醒他們。
1. 攜帶現金、證券、黃金
⋅ 新臺幣:10萬元為限
⋅ 外幣(含港幣、澳《門》幣):等值美幣1萬元
⋅ 人民幣:2萬元為限
⋅ 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等值美幣1萬元
⋅ 黃金: 價值美幣2萬元
⋅ 其他有洗錢之虞物品(鑽石、寶石及白金):值新臺幣50萬元
如果超過限額時,要主動向海關申報,但!仍然不准攜出;可是沒有主動未申報,超過部分沒入,而申報不實者,超過申報部分沒入。此外,有價證券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處以罰鍰。
2. 攜帶貨樣或其他隨身自用物品
舉凡高單價3C物品,像是個人電腦、專業用攝影、照相器材等,其價值逾免稅限額美幣2萬元且日後預備再由國外帶回者,也需要向海關申報。
3. 配合入境國家之入境規定
出境台灣隨之入境到旅遊的國家,對應的是該國家入境(報關)須知,完整資訊可以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搜尋,中國入境相關規定則參考海峽交流基金會網站。安雅以泰國、日本為例稍加說明:
⋅ 泰國:入境旅遊時,要求旅客單人、家庭需攜帶規定的金額現金(抽)查驗,以我們一家三口於台灣辦理好單次觀光簽證,至泰國海關抽查驗時,需要準備好40,000以上泰銖或等值外幣(落地簽證則為20,000 銖或等值外幣)
⋅ 日本:之前發生幾件黃金走私案件,日本此刻對於入境攜帶物品查緝更為嚴謹,舉凡現金、旅行支票、有價証券總值在100萬日圓以上,或黃金(純度90%以上)達1公斤以上時,須辦理申報手續。
4. 禁止攜帶出境之物品
⋅ 未經合法授權之翻製書籍、錄音帶、錄影帶、影音光碟及電腦軟體。
⋅ 文化資產保存法所規定之古物等。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槍砲(如獵槍、空氣槍、魚槍等)、彈藥(如砲彈、子彈、炸彈、爆裂物等)及刀械。
⋅ 偽造或變造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
⋅ 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未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許可,不得出口;屬CITES列管者,並需檢附CITES許可證,向海關申報查驗。
⋅ 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出口或禁止輸出之物品。
入境(報關)規定
最常在各大旅遊社團看到「XXX(某項物品)能夠帶回台灣嗎?」,從菸酒數量到藥品、防疫等,大家對於相關規定彷彿瞭解但又不是那麼清楚,曾經我媽帶了10幾條煙回台灣,結果扣除免稅數量後,剩餘被沒收還要被罰錢,得不償失阿!
1. 攜帶菸酒
⋅ 資格、購地限制:需年滿20歲且於航班機上或免稅商店購入
⋅ 免稅數量: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雪茄25支、菸絲1磅
⋅ 裁罰規定: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照不同項目收取罰鍰
– 每條捲菸處新臺幣500元
– 每磅菸絲處3,000元
– 每25支雪茄處4,000元
– 每公升酒處2,000元
2. 攜帶現金、證券、黃金
你們曾經對於這則新聞«澳門賭贏40萬美金!兩台男開心回台,入境遭沒收38萬»有印象嗎?出國旅行有時候前往博奕場所,例如澳門、新加坡或郵輪等,贏錢時攜帶回台灣,卻不知道超額要申報海關,不僅違反《洗錢防制法》還要沒入敗興,以下資訊一併整理給你們!
⋅ 新臺幣:10萬元為限
⋅ 外幣(含港幣、澳《門》幣):等值美幣1萬元
⋅ 人民幣:2萬元為限
⋅ 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等值美幣1萬元
⋅ 黃金: 價值美幣2萬元
⋅ 其他有洗錢之虞物品(鑽石、寶石及白金):值新臺幣50萬元
3. 攜帶藥品
我們出國還真的蠻常「買藥」,舉例:日本旅行一定會去逛”藥”妝店,不論是自用或幫親友代購,有時候數量加一加也很容易超額違反規定;而且有些民生用品成份屬環境用藥,也得配合台灣相關規定使用。再來則是之前韓國彩色隱形眼鏡熱夯,但隱形眼鏡在台灣屬醫療器材,僅能自用還不能上網販售喔。
⋅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之藥物, 不得供非自用之用途
⋅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之管制藥品,須憑醫療院所之醫師處方箋(或出具之證明文件),其攜帶量不得超過該醫療證明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 西藥限額:
– 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
– 處方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處方藥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不得超過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
⋅ 中藥材及中藥製劑:
– 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
– 中藥製劑(藥品):每種12瓶(盒),惟總數不得逾36瓶(盒)
– 於前述限量外攜帶之中藥材及中藥製劑(藥品),應檢附醫療證明文件(如醫師診斷證明),且不逾3個月用量為限
⋅ 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惟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度數為限
⋅ 自用藥物限量表所定之產品種類:瓶(盒、罐、條、支、包、袋)等均以「原包裝」為限
如果有任何疑問、不確定事項都建議洽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服務電話:02-27878200。
4. 攜帶化妝品、保養品
旅客以供個人自用目的攜帶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特定用途化粧品(具有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牙齒美白或其他用途之化粧品,原稱含藥化粧品)者,每種至多12瓶 (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合計不得超過36瓶 (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
5. 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及其產品
⋅ 農畜水產品類,食米、熟花生、熟蒜頭、乾金針、乾香菇、茶葉各不得超過1公斤
⋅ 中國之干貝、鮑魚干、燕窩、魚翅各限量1.2公斤,罐頭限量各6罐
⋅ 禁止攜帶活動物及其產品、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鮮果實。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貓、兔及動物產品,經乾燥、加工調製之水產品及符合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者,不在此限
⋅ 為防範非洲豬瘟,保護臺灣豬隻健康,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含真空包裝)入境,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修正案(已於107年11月30日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規定,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結論
出入境基本須知大致整理完畢,建議大家多多提醒身邊長輩,她們出國時多半不清楚相關規定,容易違規又罰錢,尤其是醫療器材與藥品!當然,如果對於哪些能不能攜帶回台灣,除了上網搜尋、社團提問之外,記得善用公家機關服務,直接打去問就對啦!
發佈網誌:愛旅誌 | 作者:安雅 文章來源:2019台灣海關出入境規定,與攜帶現金、物品全整理給你!